东方于1952年建县,是将原昌感、乐东、白沙、儋县部分黎区划设的。因境内黎峒有东方、中方、西方三村,当时设治于“东方村”而得名。1958年为适应“大跃进”的需要,将昌感、东方、白沙三县合为东方县(大县),治所设在宝桥(叉河),不久迁驻八所镇。1961年分县,恢复白沙县,以昌化江为界划分昌江、东方两县,昌江居北,东方居南。1987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东方县,设立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3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设立东方市(县级),其管辖范围不变。3月30日举行撤县设市挂牌仪式。 1995年底,东方黎族自治县总面积2256.27平方千米,总人口33.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54万人,非农业人口7.06万人;城镇人口5.90万人,农村人口27.70万人。少数民族6.84万人(其中黎族6.71万人)。辖9个镇、8个乡(其中少数民族乡镇8个),186个村委会,7个居委会,229个自然村,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县城八所镇。 1996年底,东方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西南部,西濒北部湾,北、东、南与昌江县和乐东县接壤。总面积2256.27平方千米,总人口34.16万人,其中黎族7.19万人。辖17个乡镇、180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228个自然村,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县城八所镇。 1997年底,东方市位于海南岛西南部,西濒北部湾,北和东与昌江县接壤,南靠乐东县。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4.53万人,其中黎族7.34万人。辖17个乡镇、180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228个自然村,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市政府驻地八所镇。 1998年底,东方市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4.96万人,其中黎族7.45万人。辖17个乡镇(罗带乡、中沙乡、大田乡、广坝乡、江边乡、公爱乡、三家乡、天安乡、八所镇、东方镇、新街镇、墩头镇、四更镇、新龙镇、感城镇、板桥镇、抱板镇)、187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市政府驻地八所镇。 1999年底,东方市位于海南岛西南部,西临北部湾,北和东北隔昌化江与昌江县相望,东南与乐东县毗邻。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5.41万人,其中黎族7.58万人。辖17个乡镇、11个居委会、187个村委会、228个自然村,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市政府驻地八所镇。 2000年底,东方市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6.55万人,其中黎族7.7万人。辖17个乡镇、11个居委会、184个村委会。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市政府驻地八所镇。 (以下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东方市总人口358318人,各乡镇人口: 东河镇 17711 抱板镇 12156 板桥镇 22654 感城镇 38907 八所镇 68638 新街镇 13955 墩头镇 5647 四更镇 23889 新龙镇 16351 天安乡 6055 公爱乡 5806 广坝乡 3378 江边乡 6128 大田乡 12204 中沙乡 7598 罗带乡 32681 三家乡 31603 国营广坝农场虚拟铮 7472 国营红泉农场虚拟镇 5546 国营公爱农场虚拟镇 2735 国营东方华侨农场虚拟镇 6720 八所港务总公司虚拟镇 5825 海南铁路总公司虚拟镇 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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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底,东方市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7.04万人(公安户籍人口数:总户数82285户、总人口37044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6114人。),其中黎族7.8万人。辖17个乡镇、11个居委会、185个村委会,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市政府驻地八所镇。 2002年,新街镇、墩头镇、罗带镇、八所镇合并,设立八所镇;中沙乡、板桥镇合并,设立板桥镇;抱板镇、大田乡合并,设立大田镇;广坝乡、东河镇合并,设立东河镇;公爱乡、天安乡合并,设立天安乡;撤销三家乡,设立三家镇。年底,东方市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7.77万人,其中黎族7.98万人。辖8个镇、2个乡(八所镇、感城镇、三家镇、板桥镇、四更镇、新龙镇、大田镇、东河镇、天安乡、江边乡),11个居委会、185个村委会,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市政府驻八所镇。 2003年底,东方市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8.17万人(公安户籍人口数:总户数88121户、总人口38167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9881人。),其中少数民族占21.2%。辖8个镇2个乡、7个居委会、185个村委会,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和1个华侨农场。市政府驻八所镇。(行政区划一览) 2004年底,东方市陆地面积2256.27平方千米。人口38.69万人(公安户籍人口数:总户数91224户、总人口38690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5005人。),其中少数民族占21.2%。辖8个镇、2个乡,7个居委会、185个村委会,境内有3个国有农场和1个华侨农场。市政府驻八所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