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清华美院的录取分数线
(一)艺术设计专业
1、专业成绩全国前35名: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410分”即被录取。
2、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410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成绩的最低线:北京市:988分,辽宁省:1090。
5分,山东省:1072分,其他各省市:1044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专业成绩全国前10名、单独考试入围者: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5分”即被录取。
2、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5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分的最低线:北京市:968分,辽宁省1034分;其他各省市:987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