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考试模式及考试科目安排
湖南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选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长调整为75分钟。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为: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15:00-17:00外语,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学。
变化二:招生计划编排方式
各类招生计划由原来的按文、理科分类编排调整为按照首选科目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编排。按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专业的计划编排由“院校+专业”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模式。
变化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 100分,首选科目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依据等级赋分的相关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变化四:合并录取批次
将原有的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合并为本科批;普通专业招生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
变化五:志愿设置和填报安排
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普通类和体育类中,原采用顺序志愿(分一、二志愿)结构的非军事院校志愿,调整为单个志愿,设置1次征集志愿。原采用平行志愿结构的军事院校志愿由原来的10个院校平行志愿调整为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术类由原来的10个院校志愿调整为30个志愿。